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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境外投资备案代办服务 ODI备案申请
发布时间:2024-05-21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核准管理向国家商务部提出申请。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备案向地方商务部提出申请。

在现行的中国法律法规体系下,境内机构境外投资一般将主要涉及三个部门的备案核准,即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国家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外汇主管部门。

1.发改委立项-向发改委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2.商务部审核发证-商务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3.外汇局管理-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境内机构须到所在地外汇局所辖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业务登记,登记后方可办理后续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业务。


在目前的境外投资实践中,商务主管部门与发改委的境外投资审查原则上相互独立,不存在互为前提的情况,可以分别报送。在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及《备案通知书》后,境内企业方可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因此在整个境外投资的过程中核准与备案的通过至关重要。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有效期是两年,如果两年内没有相适应的项目了,该证书就作废了,届时如果有新的项目,企业需要重新办理ODI投资备案。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原由外汇管理机构办理,2015年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 号),取消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改由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通过银行对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实施间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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