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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持协议 股东协议定制 公司章程定制
发布时间:2024-10-10

股东代持协议,即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其存在的原因及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规避股东资格要求

身份保密:部分真实的出资人出于个人隐私或商业策略的考虑,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因此选择通过代持协议,以他人的名义持有股份。

规避同业限制:公司法对董事和高管的忠实义务有明确规定,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是禁止的。为了规避这种同业限制,有些人会选择找人代持股份。

二、应对特定行业规定或法律限制

持股上限:某些行业或法规可能对单个投资者的持股比例有上限规定,通过股权代持,实际出资人可以规避这一限制,实现更大的持股比例。

外资限制:在中国,有些产业限制外国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投资或者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如果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根据Zui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三、满足特定公司的股东身份要求

部分公司对认购公司股份者有身份要求,一些投资者就与公司认可的认购股份者签订代持股协议,约定由受托人享有公司工商登记和行使股权等权利,委托人则享有股份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并支付受托人一定的费用。

然而,签订股东代持协议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如合同效力纠纷、股东身份不被认可、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利益、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执行名下的代持股权等。因此,在签订代持协议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并评估风险,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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