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ODI备案 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境外投资备案流程总述
如前所述,境外投资备案主要涉及三个主管部门,需要取得相应的核准、备案和登记,分别是:
1.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改委进行核准或备案。
2.在商务部或地方商务厅进行核准或备案。
3.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进行外汇登记(所在地银行直接办理,地方外管局间接监管)。
境内投资主体如果存在前期费用汇出需求,则需先向发改部门和外汇部门进行申请;如果境外投资备案核准项目涉及企业兼并购协议或增资协议等法律文件,也需要在正式备案前签署完毕。若不涉及上述两种情况,则可以直接开始备案流程。
备案流程需向商务主管部门及发改部门(具体级别参见本文图2指引)进行申请,报送相应的项目材料。依据法律规定及本次服务实践经验,目前商务主管部门与发改部门关于境外投资审查相互独立,不存在何者审查为后者审查前置条件的规定,备案可以分别向两个部门报送,由两个部门同时审查,本律师团队本次备案项目服务即采取分别报送同时审查的方式,大大缩短备案时间,仅用时不足2个月即完成备案。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发改部门负责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待商务主管部门及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结束,取得前述的两份证书后,即可直接到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地方外管局仅间接监管。
结束上述工作后,境外投资备案核准工作完成,境外投资项目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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