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投资工厂类型 在越南设厂服务
越南投资工厂类型
1、外商独资工厂:即由外商 持有公司股权。此形式要求股东至少为1人,不超过50人。独资工厂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无内外销比例限制。
2、联营公司(合资工厂):要求至少2位股东共同出资,并在公司同一名义下经营,类似中国的『合资厂』,根据不同的行业性质,外商占有股权的比例高可达到99%。
3、合营公司(来料加工厂):类似于中国的来料加工厂或委托加工厂,通常由外商与越方签订生产合同,明定各方责任与经营成果分配,不用在越南成立新的公司,但外商持股比例不能超过70%。
以上方式由投资部,或依权责下放予省(市)人民委员会、省级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审批、发放投资设立许可证与管理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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