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的注销条件 香港公司注销
香港公司的注销条件
香港公司需要注销,必须需要先把自身的“旧账”处理好,严格自检是否符合下列几项注销条件:
1.香港有限公司按《公司条例》申请撤销注册规定必须符合以下两点条件:
● 该公司从未开始营业,或者在申请撤销注册的前3个月已结束了营业
● 该公司不能存在欠缴港府官费和税费,且不能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2.如果该公司成立达18个月或以上,香港税局就会下发利得税报税表,那么该公司就必须填好报税表递交到税局后,才能申请撤销注册。
3.在申请公司撤销注册期间,周年申报表需要正常提交,直到香港公司注册处下发通知该公司已成功注销为止。
4.必须该公司所有成员同意注销。
5.该公司没有未完的官司,名下在香港没有不动产、证券等。
温馨提示:注销申请必须在年审前或税表下发前两个月提出,否则很有可能会被要求补做年审或税务申报。
注销香港公司,必须要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该公司的Zui新周年申报表以及公司变更的相关文件(例如公司股东董事变更文件等,若无可不提供)
2.该公司若有做账审计,必须要提供结业报告(从Zui后一份到该公司经营活动终止日期的审计报告,递交到税局),若是零申报的话,需要申报完税局之前下发的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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