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政府补贴是鼓励香港公司到内地发展业务,资助非上市香港企业推行有关【发展品牌、升级转型或拓展内销】的项目,从而提升他们在内地的竟争力,促进他们在内地的业务发展。
为协助振兴香港经济,扶持本土企业把握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机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16月推出一项总值10亿元的【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简称【BUD专项补贴】),于2021年12月再次注资20亿元,优化措施于2020年1月推出后,每家企业的累计资助上限增加至港币700万元。
政府*多资助个别项目总核准开支的50%,而企业须以现金形式承担不少于该项目总核准开支的50%。在基金的申请期内,每家企业*多可获资助40个核准项目。每家企业在「BUD专项基金」下的累积资助上限为港币700万元。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BUD?
其实BUD专项基金申请资格非常简单,所有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企业,均符合资格申请资助。
我们来划下重点哈!!
1.香港登记注册
申请的企业主体必须是在香港登记的港企,不限制行业,也不限制是否已在内地或其他市场有开设公司。如果您主要是内地企业,同时在香港也注册成立了企业,只要香港企业满足资质,那也可以申请。一般来说,香港企业需要注册登记满一年以上,才可申请。
2.有实质业务
怎样才算在港有实际业务运作呢?准确来说,从政府审查组的角度来判断,基本就是判断企业是否在港有办公室、是否有聘请员工、是否有业务合同流水、是否有审计报告?而且以上都需要相对应的证明文件。从过往我们的申请案例和经验来看,满足以下的指标才比较容易申请获批:
在港实际办公地址并能提供租约、水电煤账单等证明;
聘请3个以上员工,并有3个月以上MPF强基金证明
上一年业务营业额达到300万港币以上。
3.非上市企业
政府资助原则是帮助萌芽期或发展期的企业,上市企业本身已拥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和企业规模,无需政府提供资助,因此也是不能申请BUD的。但上市企业的子公司或附属机构没有上市,作为独立的法人个体,也是可以申请的。
此外,如果涉及BUD项目需要内地公司执行的话,还需要提供香港企业与内地企业直接投资关系证明。只要符合一下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申请企业持有内地业务单位≥51%的拥有权
持有申请企业30%或以上拥有权的股东(自然人),亦同时持有内地业务单位50%以上的拥有权
申请企业及内地业务单位由同一群股东(自然人)100%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