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要做ODI备案?
境外投资备案(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 “ODI”),即境外直接投资,指国内企业、团体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以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目的投资行为。
一般为两种情况:
1.境外新设公司:必须以内地公司为股东全资或部分控股的形式,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国家新成立一家公司;
2.境外并购公司:以内地公司作为并购方的股东,在境外控股一家公司,需要出具尽职调查。
按照我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投资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
2、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
3、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4、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5、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6、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
7、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8、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
2、11号令所称企业,包括各种类型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
11号令所称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虽不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重要事项。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要做ODI备案?
1.国内公司需要进驻海外市场,处理业务等需要创建海外公司;
2.企业需要向外投资项目进行汇款,银行则需要按照规定要求企业提供相关备案文件,才能进行汇款操作;
3.国内公司在海外设立的子公司,再返回国内设立外资企业,需要开设银行外汇账户;
4.国内企业同国外公司有合作的项目或业务;
5.内地公司需要为海外子公司的银行账户付激活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