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东权利与协议设计
企业股东权利与协议设计
《公司法》有两个条款使用“股东权利”概念:
总则部分的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的第三十二条二款:“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之间要事先签署股东协议,这是非常重要的事。股东协议至少应该约定四个问题:公司发展方向、股东义务、决策机制、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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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东权利与协议设计
《公司法》有两个条款使用“股东权利”概念:
总则部分的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的第三十二条二款:“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之间要事先签署股东协议,这是非常重要的事。股东协议至少应该约定四个问题:公司发展方向、股东义务、决策机制、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