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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强积金 如何缴纳香港强积金?

发布:2024-06-24 14:26,更新:2024-09-28 08:00

香港强基金,即强制性公积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简称强积金或MPF),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应对人口老化挑战、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并为香港雇员提供退休经济保障而设立的一项政策。以下是关于香港强基金的详细信息:

设立背景

  • 目的:促进香港金融市场发展;为香港雇员退休之后提供经济保障。

  • 提出时间:2000年12月1日正式实行。

法规依据

  •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香港法例第485章),2000年12月1日实施。

  • 后续还有多次修订和补充条例,如《200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等。

监察部门

  • 由香港公营机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简称积金局)监察。

  • 积金局成立于1998年9月,职责包括规管及监督私人托管的公积金计划的运作、核准受托人的资格、为公积金计划注册等。

参与人员

  • 一般雇员:从事任何行业,连续受雇60日或以上的雇员。

  • 临时雇员:特指饮食业及建造业等受雇少于60日的雇员。

  • 自雇人士:生产或买卖货品,或提供服务以赚取收入的人士。

供款方式

  • 强制性供款:雇员和雇主各自向强积金帐户转入雇员有关收入的5%的供款。

  • Zui低和Zui高限额:针对月薪雇员,Zui低月薪港币7,100元无需供款(雇主供5%),Zui高月薪港币30,000元(雇员供款上限为HK$1,500)。

  • 免供款期:“一般雇员”在雇用期首30日及随后的首个不完整粮期无需供款。

基金管理

  • 所有强积金计划均由强积金受托人管理,受托人负责委任投资经理及其他服务提供者,确保遵守所有强积金规定、标准和指引。

  • 受托人须定期向积金局呈交各类申报表、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报告。

与内地**的区别

  • 内地“五险一金”是一种全面且稳定的社会保障制度,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

  • 香港强积金更侧重于为雇员的退休生活提供经济保障,并允许更加灵活地投资基金,但风险需自负。

结论

香港强基金(强积金)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应对人口老化挑战、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并为香港雇员提供退休经济保障而设立的一项重要政策。通过强积金制度,香港已有约八成半的就业人口享有退休保障。


联系方式

  • 地址: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北上广深港、成都、义乌、东莞、南昌、厦门、泉州、海口)
  • 邮编:5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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