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8902856050

深圳境外投资备案(ODI)办理指南

发布:2024-09-14 15:03,更新:2024-11-09 08:00

境外投资备案(Outward Direct Investment,简称ODI)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以下是关于境外投资备案的详细解读:

一、境外投资备案的必要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国境内企业到境外投资涉及资金出境的,均需向国家主管部门申办境外投资核准与备案手续。这是为了规范企业的境外投资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投资者权益,同时促进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

二、境外投资备案的适用情形

境外投资备案常见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

  1. 境外新设公司:必须以内地公司为股东,全资或部分控股的形式,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国家新成立一家公司。

  2. 境外并购公司:以内地公司作为并购方的股东,在境外控股一家公司,需要出具尽职调查。

三、境外投资备案的涉及部门

境外投资备案主要涉及三个部门的备案,即:

  1. 发改委:负责项目的核准或备案。

  2. 商务部门:审查境外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后,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3. 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外汇登记和资金汇出的监管。

四、境外投资备案的流程

  1. 企业内部规划:明确投资方向、规模、方式和内容等,准备相关材料。

  2. 向发改委申报:提交项目信息,等待核准或备案。

  3. 向商务部申报:提交材料,商务部门审查后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4. 外汇管理备案:拿到商务部和发改委证书后,前往银行办理外汇登记。

  5. 正式境外投资:境外落地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五、境外投资备案的必备材料

进行境外投资备案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一系列材料,常见的必备材料包括:

  1. 《境外投资备案表》:需加盖印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内投资主体和境外公司(如有)的营业执照。

  3.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4.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

  5.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6.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7. 尽职调查报告和《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

  8.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全套报表。

  9.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项目公司介绍、其他投资者情况、签署的协议、资金到位证明、个人完税凭证等。

六、注意事项

  1. 敏感类项目需核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需实行核准管理。

  2. 资金汇出限制:在取得发改委和商务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前,企业可以汇出前期费用,但累计汇出额不得超过中方投资总额的15%。

  3. 材料真实性: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以提高备案申请的成功率。

  4. 法规政策变化:由于法规政策可能随时变化,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商务、发改等相关部门或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

,境外投资备案是企业进行境外投资时必须遵循的程序,企业需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境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联系方式

  • 地址: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北上广深港、成都、义乌、东莞、南昌、厦门、泉州、海口)
  • 邮编:518001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联系人:陈小姐
  • 手机:18902856050
  • 微信:18902856050
  • QQ:2355725169
  • Email:2355725169@QQ.com
产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