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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备案 高风险国家地区 安全评估报告撰写

发布:2024-09-27 14:51,更新:2024-11-21 08:00

境外投资备案(ODI)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简称“投资主体”)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这一备案过程主要涉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商务部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管局”)三个部门。以下是关于境外投资备案的详细解析:

一、备案的适用情形

  1. 境外新设公司:以内地公司为股东,全资或部分控股的形式,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国家新成立一家公司。

  2. 境外并购公司:以内地公司作为并购方的股东,在境外控股一家公司,需要出具尽职调查。

二、备案的必要性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境内企业到境外投资涉及资金出境的,均需向国家主管部门申办境外投资核准与备案手续。这主要是为了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加强宏观指导和综合服务,为投资主体实施境外投资项目创造有利环境。

三、备案流程

  1. 发改委备案

    • 企业需向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提交项目备案申请。

    • 所需材料包括: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副本、Zui新财务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等。

    • 发改委审核通过后,将发放《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2. 商务部备案

    • 完成发改委备案后,企业需向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提交进一步的材料进行备案审批。

    • 所需材料包括:《境外投资备案表》、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合同、协议)、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

    • 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3. 外管局备案

    • 企业需向外汇管理局(或其地方分局)进行外汇登记,确保资金合规出境。

    • 对于投资金额超过500万美元的项目,企业需详细汇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 外管局审核无误后,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企业凭此证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资金汇出手续。

四、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界定

  • 敏感国家和地区:未建交和受国际制裁的国家,发生战争、内乱等国家和地区。

  • 敏感行业:基础电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

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20亿美元及以上的项目,还需报国务院核准。

五、注意事项

  • 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内外政策变化,确保投资活动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 在办理备案过程中,企业应充分准备和配合各相关部门的审核工作。

  • 对于前期费用(如履约保证金、保函手续费等)的汇出,也需遵循相应的核准或备案流程。

境外投资备案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企业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严格按照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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