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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科技券计划TVP 补贴和BUD补贴申请要求

发布:2024-11-04 17:16,更新:2024-11-24 08:00

一,科技券计划(TVP)

科技券计划已于2019年2月,放宽申请资格,包括了慈善团体及非牟利组织。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和机构(上市企业除外)均可提出申请:

(1)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

(2)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

(3)根据有关条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机构;

(i)并非政府资助机构*或任何政府资助机构*的附属公司;

(ii)在提交申请时在本港有实质业务运作,而该业务须与申请项目相关。

二、专项推广基金(BUD)

(1)企业性质:按照香港《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规定在中国香港登记;

(2)成立年限:中国香港公司至少成立1年;

(3)运营要求:在中国香港境内有实质业务运作,即在中国香港有实质的经营场所、至少聘用2名中国香港本土员工及有缴纳税款记录;

(4)股权占比:(如申请企业涉及内地股权问题,需符合下列任意一项)

(i)申请单位持有内地公司股权50%以上;

(ii)自然人股东持有中国香港申请公司30%及以上股权,持有内地公司股权50%以上;

(iii)申请企业及内地单位由多名股东(自然人)持股;

5、不适用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及保险机构。

三、针对企业的政策补贴


1、科技券资助60万港币


如果企业有科技化需求,比如购买经营用的软件,系统或网站等,只要跟科技搭上边的,都可以申请港府补贴,补贴标准是购买科技产品总额的30%,金额Zui高可达60万港币。


当然需要要注意的是,你购买的相关软件企业必须是在港府指定名单里面.


2、BUD专项基金资助700万港币


香港企业如果需要在香港以外的区域设立办事处或者开设分公司,则可以申请政府补贴,补贴为总额的50%,Zui高700万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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