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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司税务变更办理要求

发布:2023-01-05 15:01,更新:2024-05-08 08:00

东莞公司税务变更登记证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1、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2、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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