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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进行的项目立项形式有三种

发布:2024-07-10 09:06,更新:2024-09-19 08:00

发改委进行的项目立项形式有三种:

一是备案类项目,叫项目备案,是指企业自主投资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所列的鼓励类(含未列出的允许类)、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不大,项目立项文件名称为“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二是核准类项目,叫项目核准。就是企业自主投资,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列入国家、省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项目立项文件名称为“关于××项目核准的批复”。

三是审批类项目,叫项目审批。凡是政府投资或注入资本金的项目采用审批制,项目立项文件名称为“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的批复”。在办理政府投资审批项目时,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根据项目投资额度,分三种情况完成报批工作:一是对投资额度 1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仅批复可研报告;二是对 1000 万元-5000 万元的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三是对 5000 万元以上项目原则上要先批复项目建议书后再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但对纳入国家、省、市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建设的项目,无需批复项目建议书。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除外),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区分情况实行备案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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