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东莞ODI核准备案流程 境外投资备案代办
深圳东莞ODI核准备案流程
由于ODI核准备案制度涉及到内地资金向外流出,因此必然需要相关政府的批准,这些部门包括商务部(国家或省级)、发改委(国家或省级)及银行部门(银行及外汇管理局)。而这些部门的主要审批内容,就包括投资主体资格、境外项目周边环境(政治环境是否稳定)、项目情况(是否属于限制投资行业)及外汇用量(是否为重大投资)等方面。
商务部门 通常,企业办理ODI登记核准工作,需要向当地商务部门递交《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并同时递交对外投资(新设或并购)企业的合同和章程、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新的财务报表(经审计)、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如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等)和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文件。经商务部门审批完成后,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发改委 相应的,发改委也需要准备“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用以说明境内投资主体及境外投资标的的相关情况。“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所涉及到的资料包括投资主体营业执照、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董事会决议书(或出资证明)、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包含经济技术、法律环境、财务环境等的尽职调查结论)、项目合作意向书或框架协议、资金证明和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文件。当发改委审批完成后,即可取得《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银行部门及外汇管理局 取得这两份必要文件后,外管局负责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备案手续完成之后,需要根据《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向银行部门申请进行ODI登记。 当然不可避免的还需要提供大量文件,包括《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外汇资金来源情况材料(主要为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境内投资主体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资料。 当以上流程耗时一般将近2-3个月,办理完毕,即可通过指定银行,将额度内的境内资金转出海外,进行境外投资。
境外投资备案ODI备案方法
针对ODI备案有下列三种比较常见的申报方法:
独立申报如单个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一个境外公司,则其需向注册地省级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提出ODI审批的申请。
共同申报两个以上的境内机构投资者拟共同投资同一个境外公司,则应该由持股比例或投资金额较大的投资者在征得其他投资者的书面批准后作为主申报人,在取得其他境内机构投资者的申请资料后,共同向主申报人注册地的省级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提出ODI审批的申请。
结合申报如两个以上境内机构投资者共同在境内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结合ODI申报主体”),以该等结合ODI申报主体向主管部门递交ODI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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