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搭建跨境法律架构的法律考虑建议
结合企业股东身份规划,选择合适的顶层持股结构,如信托、基金会、PPLI、类信托结构等
善用离岸地灵活的信托和公司法律机制,根据实际需求,区分相关资产的所有权、控制权、管理权和受益权考虑在中岸地设立合适的资产管控平台选择合适的法域设立区域平台/中心充分考虑“国际资本”与“本土资本”的区分与应用对架构中的公司按照实体运营公司与持股公司进行分类规划区分“积极收入”与“消极收入”,实现合规遵从和成本优化善用控股公司机制、双边、多边税务/金融/贸易条约考虑将本土优势业务移植到境外,设计各海外公司的业务形态和职能,优化跨境业务链条。需要注意的是每个企业经营和投资地区情况不一样,所以境外投资框架设计也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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