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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业境外投资许可证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 2023-01-18 10:57 更新时间: 2024-06-07 08:00

在现行的中国法律法规体系下,境内机构境外投资一般将主要涉及三个部门的备案核准,即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国家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外汇主管部门。在目前的境外投资实践中,商务主管部门与发改委的境外投资审查原则上相互独立,不存在互为前提的情况,可以分别报送。在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及《备案通知书》后,境内企业方可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因此在整个境外投资的过程中核准与备案的通过至关重要。


一、境外投资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

 

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三)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2.属于核准情况的。

 

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

 

4.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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